更新时间:2022.12.12
公司发展的规模达到一定的程度,通过公司领导层的相关决策,会考虑设立一个分公司来拓展市场的业务,但是设立分公司,也有一定的限制性条件,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1、分公司必须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名称;2、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一定不可以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在离婚的时候,对于双方共同所有的房产,应当进行分割。具体来说,分割的方法需要根据离婚方式的不同来确定。如果双方选择的是协议离婚的方式,在正式办理离婚登记之前,双方需要就房产的分割方式达成一致的协议。因此,在协议离婚当中,房产的具体分割方法由
在离婚的过程中,房产的分配主要表达为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换句话说,只有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才能够参与到离婚财产的分配当中。而具体的分配方法,首先可以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因此,我国民法典还是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尽量通过平和的
离婚时,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则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归其个人所有。而如果该房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的,则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房产的价值及所有权归属;若无法达成协议的,则由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具体分为以下情况: 第一,
赠与的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的时候就不一定需要分割。能够被分配的财产,应当是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具体的分配方案以及分割方法,就需要看双方是否存在约定。如果双方有约定或者协议的话,就可以按照双方的约定来执行。 如
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在婚后加上另外一方的名字,那么房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时无论另外一方是否出资,也无论出资多少。因为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一方自愿对另外一方赠与房屋产权的行为。此时加了名字,那么已经发生了变动房屋产权的法
如果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则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屋由双方共有。如果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并将房屋登记在其个人名下,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该房产的分割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会将房产判给支付首付的一方,双方婚姻期间还贷的部
婚前买房在离婚的时候如何进行分割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第一,婚前买房,一方个人支付全部购房款,那么在法律上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不能够进行分割,离婚的时候对该房产的处理只能根据产权人的意愿。第二,婚前买房是双方共同出资,在
房产婚后加名字,加名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物权行为,直接发生了物权变动的效果,所以房屋在男女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是属于男女双方共同共有。在离婚的时候,首先看双方是否有协议。如果双方有协议,那么就按照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要考虑双方对房屋的
如果一方在结婚之前就全款买房,那么房屋是属于出资方的个人房产.在离婚的时候不需要进行分割,配偶也无权要求进行补偿。但是如果一方在结婚之后就把配偶的名字加上了,那么不管房屋的出资情况是如何的,房屋都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首
起诉离婚需要双方的结婚证。如果结婚证丢失,那么需要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调取双方的婚姻档案以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除了结婚证,起诉离婚还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例如有一方与第三者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我国人民法院有权受理。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
首先,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大于遗嘱,而遗嘱的效力又大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被继承人生前如果留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在其去世后,应当最先按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确定房产的继承人。如果受遗赠人没有继承全部房产的,再按照遗嘱内容进行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