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贩卖毒品罪如果证据不足,如果是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可以再次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后,再次送检察院,检察院审查后可以确定起诉或者不予起诉,如果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构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判刑规定为,属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等情形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贩毒被抓多长时间能判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根据实际的案情分析。贩毒被抓,如果案情简单的话,三五个月就可以判决。 如果案情复杂时间长一点,甚至达一年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
贩卖毒品达到以下情形才会判死刑: 1、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贩卖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贩卖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
前罪为贩毒的累犯再犯罪的,应当不得假释,从重处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倒卖实名手机卡可能会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倒卖手机卡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就构成犯罪: 1、手机卡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手机
隐瞒毒赃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自然人; 2、本罪主观上是故意为犯罪分子隐瞒毒品; 3、本罪的对象是国家对毒品的控制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4、本罪客观上是行为人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窝
贩毒和涉毒的区别是贩毒只是其中一钟涉毒行为,在审判实践中,涉及毒品犯罪案件的持有与运输、窝藏行为比较难以区分,因为,在一定情形下的持有毒品和运输毒品、窝藏毒品在客观方面表现形式是完全相同的,如行为人乘坐交通工具携带毒品就既可以是持有毒品的客
藏毒和贩毒,量刑不同。藏毒属于非法持有毒品罪量刑较轻。贩卖毒品罪量刑很重。贩毒是指有偿转让毒品的行为,即行为人将毒品交付给对方,并从对方获取物质利益。贩卖方式既可能是公开的,也可能是秘密的;既可能是行为人请求对方购买,也可能是对方请求行为人
连续贩卖毒品,大致有如下几种情形: 一、一次购入多量之毒品,再分多次卖出情形的认定:认为成立连续犯。 二、多次贩卖毒品,且毒品种类相同:毒品的种类相同的话,在规范的认识角度,多次贩卖毒品的行为都可以理解为对于同一法益——人民健康的侵害,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