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选民资格案件的合议庭,应当由审判员组成。法律明确规定,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因此,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应当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人民法院在选举日前审结,审理时,起诉人、选举委员会的代表和有关
选民资格案件属于非讼案件,一审终审,不开庭审理。公民对选举委员会公布的选民资格名单有不同意见必须先向选举委员会申诉,对选举委员会就申诉所作的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审理时,起诉人、选举委员会的代表和有关公民必须参加。如要了解详细情况可以到问法网首页在线咨询,与律师一对一直接交流。
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民事申诉类案件,只有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文:第一百八十一条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
应该是一审终审吧?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选民资格案件,适用特别程序进行审理,实行一审终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
公诉案件不可以调解。因为我国法律把公诉案件的追诉权授予给人民检察院,公诉类案件,被害人没有权利决定是否起诉。即使公诉案件中的双方当事人私下进行调解,检察机关仍然有权依法提起公诉,不受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的限制,并且人民法院仍然可以依法进行审
刑事案件能够和解,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能够和解: 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的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
刑事案件调解后如果对调解有争议的,当事人不能提起上诉,而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1、刑事案件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