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8
刑法中报复陷害罪与打击报复证人罪存在的区别是: 1、客体不同,打击报复证人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公民依法作证的民主权利。报复陷害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控告、申诉、批评、检举等民主权利,同时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报复陷害罪与打击报复证人罪主要有以下区别: 1、犯罪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客体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控告、申诉、批评、检举等民主权利;后者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公民依法作证的民主权利; 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前者表现为行
在过去的司法实践中,证人因怕打击报复而不敢作证的情况屡见不鲜,也曾多次出现过证人因作证而遭受打击报复的事件。这种对证人打击报复的行为,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妨害了诉讼的正常进行。1996年修改的刑事诉
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 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方式很多,如制造种种“理由”、“借口”,非法克扣证人的工资、奖金等;将证人调往脏、累、苦的岗位工作或者借口将证人调离本单位;给证人降级
报复陷害罪与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区别在于: 1、犯罪客体不同。打击报复证人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公民依法作证的民主权利。证人,是案件得到合法、公证处理的关键性因素之一,有些案件
犯打击报复证人罪,如果犯罪情节严重的,会很严重,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一般情形下,构成该罪的,是对行为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下面几点: 第一,本罪的主体属于属于特殊主体,只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才能构成本罪; 第二,犯罪嫌疑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
包庇罪的行为包括有以下三点: 1、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掩盖犯罪人; 2、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予以包庇的行为; 3、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包庇罪的量刑标准是以下两点,分别是: 1、明
在《民法典》第426条对于可以质押的动产规定的内容为“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这表明了对于可以出质的动产范围,《民法典》并没有作出逐一规定。因此,法律不禁止的以及法律未明确规定禁止转让的动产,都可以作为设定质权的标的物。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