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土地确权是国家调整和规范化土地使用规则的重要举措,近些年土地确权的行动也基本上圆满的完成了,现在已经进入了收尾工作,不过实际上还有少量的农民没有完成土地确权,也就没有拿到相关的证明,那么可能在将来出现一些隐患问题,可能会失去自己的土地承包权
农村土地流转一般指土地流转。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法律跪地,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若是债务人还不还款,债权人可以在还款期满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调解或判决后逾期拒不支付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法院立案后,给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3、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依法罚款拘留,同时冻结被执行
强制执行遭拒不还款的,法院会直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是会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如果被执行人实在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则法院会中止执行,等到其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时候再恢复执行。 对于已经
民事诉讼中,债务人不履行生效的判决,债权人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而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法院可以通过查询、冻结、划拨存款,扣留、提取收入,查封、扣押财产,拍卖、变卖财产,搜查,强制支付,强制迁退,强制完成行为,强制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丢失应及时联系发包人重新签订合同,并注明之前的合同作废。书面合同存在与否并不是决定租赁关系存在与否的根据。如没有证据证明是有期限的租赁合同,可视为无固定期限的合同。
农村房产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如下: 1、到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书面办理申请; 2、提交办理需要的材料,如户口等复印件等其它材料; 3、受理后,审核材料; 4、进行实地调查; 5、核发土地使用证。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是由集体土地使用权人将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宅基地使用权证明、城乡规划证明和其它必要材料提交登记部门申请登记,还需要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村民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农村房产土地使用证办理: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到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的证明书。
第一,先由农村村民个人向居住地的乡镇国土资源局管理所提出申请。第二,居住地的乡镇国土资源局对其用地的事实进行调查。第三,由居住地乡镇国土资源局审核之后提交申请至县国土资源局审核。第四,经审核后,符合“用地面积明确、界地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
村委会无权征收土地。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土地承包期内,户口迁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非农业户口人员可以进行土地确权。 如果在承包期内的非农业户口人员已经依法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的,不能再请求土地确权。 此外,非农户口宅基地可以确权,根据法律规定,非农业户口居民原在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