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8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方法有以下几点:首先设立公司的时候,必须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从而支付公司的开支以及运营。然后可以使用实物出资的方法,一般以原料、货物、机器设备等作为出资。其次知识厂权也是可以作为出资的方法,传统一点的包括商标权
股东出资认缴期限,一般是按照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日期来缴纳。股东可以用货币缴纳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来缴纳出资额。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
举证股东出资不实,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从审查公司财务资料和验资报告为举证起点。当然,获取公司财务资料对主张人来说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切忌获取的手段必须合法。 (2)从公司的工商登记档案入手查找相关线索。主要审查公司工商登记的
(1)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无效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在实际出资人与名义
股东可在章程中对股权比例另行约定,无需与出资比例保持一致。 但具体操作中可能需事先与当地工商局沟通,因为有的地方工商局强制要求二者必须一致。根据公司法,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认定: (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股东出资的形式有以下几种: (一)货币出资方式 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的方式,其认缴的股本金额应在办理公司登记前将现金一次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临时账户,并向公司出示其资信证明,以证实其
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 2、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劳务、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设定担保的财产都不能作为股东的出资方式。虽然任何类型的财产在理论上都可以用来出资,但对无明文规定的出资形式,要根据是否符合出资标准来判断,股东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对作为出资的非货
新加入股东可以这样出资:1、新加入的股东可以通过货币出资,通过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存在公司账户,才算完成出资;2、新加入的股东还可以通过实物出资,通过实物出资的,应当对实物进行估价,确定出资额;3、股东还可以通过其他非货币出资,只要法律没
要查询到公司股东出资的的话,那么可以到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进行查询。具体而言,要查询公司股东出资的话,那么还可以到天眼查等具有查询权的软件或者网站进行查询,除此之外,还可以查看股东详细信息、企业年报、法人名下企业。这些都属于公司的工商登记注册
技术入股算出资,不过技术股不需要上缴。现在公司登记实行认缴制,即不能先实际出资。但是如果公司不履行实际出资义务,公司将破产并对外负债。不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对公司的外债承担连带责任。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性财产的价值,应当进行评估、核实,不得高
采用实缴资本制时,公司设立时股东即应缴足全部注册资本。后来采用实缴资本与认缴资本相结合的折中态度,公司设立时应出资到位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且为后续注册资本的到位时间规定了2年到5年的最长期限。目前,除有特殊限制的主体外,彻底采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