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0
股东承担公司债务的情况,具体如下: 1、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主张未缴出资股东和公司成立时的其他股东,或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
股东通常情况下是不用承担公司的债务的,但特殊情况下要承担债务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保护的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有限责任公司没有权利,但是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3、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4、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大股东的权利有: 1、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2、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等等。
一个公司法人权利有享有法人财产权,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对外代表公司,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等重大经营性文件。一个公司法人的义务有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人的利益,造成公司和他人损失要承担责任。
1、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了特定持有人的股份转让限制,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转让作限制性规定。
公司法的公司法人有以下义务: 1、代表公司参加民事活动的义务;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4、接受公司权力机构的监督。
公司股东的特殊权利: 一、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违法时的请求撤销权; 二、查阅复制权(有限责任公司); 三、转让股权(有限责任公司); 四、强制执行中的优先购买权(有限责任公司); 五、请求解散公司的权利。
公司股东权利的范围包括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盈余分配权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股东查阅、复制权等。
我国公务员的权利义务有很多,具体可以根据《公务员法》进行确认。《公务员法》是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促进公务员正确履职尽责,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