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4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其他教育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发生重大
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是: 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对校舍或者教育教
对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处罚是:对直接责任人员,一般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后果特别严重的,则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知道校舍和教育教育设施有危险,不采取措施或不及时报告的情况之一,应立案追诉:(1)死亡1人以上,重伤3人以上或轻伤10人以上(2)其他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情况。
法院对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判决规则: 1、法院对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分子,对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未采取措施或者及时报告教育教学设施危险行为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法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立案标准:死亡1人以上,重伤3人以上或轻伤10人以上,或发生其他重大伤亡事故,应立案起诉。
1、依照刑法第114条和刑法第115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定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即危害公共安全罪,在认定时,要严格掌握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要件。 对于用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之间的界限进行区分。如果犯罪分子使用危险方法,实施
举报教育机构的方式如下: 1、打开浏览器,在网页搜索“对应地区加教育局电话; 2、根据搜索结果找到对应地区的教育局联系电话; 3、拨打联系电话举报培训机构即可。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举办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其所举办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追诉期为十五年。因为我国《刑法》明确规定,追诉时效是根据犯罪嫌疑人涉嫌罪名的法定最高刑确定的,法定最高刑越长,追诉期越长。如果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后,不予追溯; 如果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