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既遂的处罚:一般来说,犯本罪既遂的,应当依法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 2、水产资源,包括具有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和水生植物,是国家的一项宝贵财富。
收购非法捕捞的水产品时候构成犯罪,要按照实际情况来定。但是非法捕捞水产品,达到立案标准的,那么就构成犯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立案标准: 1、行为人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的,或者在海洋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2、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既遂的判刑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该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情形。
《刑法》中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以下列标准立案的: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的重量高于五百公斤或价值高于五千元的;在禁渔期或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方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立案条件是: 1、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的,或者在海洋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2、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
一般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既遂的处罚是: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战非法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