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是否需要给补偿金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终止劳动合同时如果具备法定的情形,用人单位需要付补偿金。具体情况如下: 1、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如果是因单位的原因而造成的,补偿金是劳动者每在单位工作满一年,就可以获得一个月的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则获得半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或者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条件导致劳动者不续签的,企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不愿意续约的一方需要在合理的时间内通知对方。如果是单位不愿意续约的,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要依法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不愿意续约的,则单位无需支付补偿。
终止劳动合同补偿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属于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属于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而终止或者劳动者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或
视情况而有所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从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非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这种情况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法的规定
劳动合同终止属于以下情形有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如果是用人单位在合同终止后提出不续签的,或者用人单位在合同终止后,降低原有劳动条件致使劳动者提出不续签的则终止劳动合同有补偿;如果是单位在维持或提高原有劳动条件的基础上,劳动者提出不续签的,则终止劳动合同没有补偿。
如果是用人单位在合同终止后提出不续签的,或者用人单位在合同终止后,降低原有劳动条件致使劳动者提出不续签的则终止劳动合同有补偿;如果是单位在维持或提高原有劳动条件的基础上,劳动者提出不续签的,则终止劳动合同没有补偿。
劳动合同自然终止的,一般是不会有补偿的。但是若是属于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或者是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情形的
劳动合同到期自然终止是否有经济补偿,要看是否符合条件,具体如下:劳动合同到期时,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不同意降低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的; 2、劳动者提出续订合同,用人单位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