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姓名权是指公民依法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权利,是公民作为民事主体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权利;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名誉权是指公民、法人对自己的品德、才干、名声、信誉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不受侵害的权利。名誉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的人格尊严,它是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乃至其他社会活动的基本条件。法人的名誉表现为一种社会的信誉,
名誉权包含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认定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构成要件: 1、侵权人的主观过错。名誉权的侵权责任是一般侵权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要求侵权人具备主观过错。 2、存在损害后果。名誉损害,受害人得社会评价
行为人侵犯名誉权的,一般会有以下责任:被侵犯名誉权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行为人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可以请求侵权人更正或者删除侵权信息;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来维权。
根据法律规定,名誉权受到侵犯,当事人可以请求行为人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可以请求侵权人更正或者删除侵权信息;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来维权。
名誉侵权起诉状的写法如下:第一,诉讼状开头必须要列明原告和被告;第二,写明诉讼请求;第三,陈述事实与理由;第四,最后写上相关法律依据;第五,署名及日期。
对方侵犯自己名誉权可以起诉。受害人因侵犯名誉权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当赔偿侵权造成的经济损失,受害人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和侵权的具体情况,对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给予赔偿。
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统称为人身权利。公民依法享有与人身直接相关的权利。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不侵犯生命健康、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人身权主要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和人格尊严权,以及肖像权、名
被他人侵犯名誉权的,当事人可以到侵权行为发生地、结果地或侵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侵权人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状要写明原被告、诉讼请求、案件事实和理由等基本信息。被侵权人向法院起诉还要注意提交证据,要搜集证明有侵权事实的证据并提交于法院
名誉权纠纷起诉状需包括下列内容: 1、原被告的姓名、性别、住址等身份信息; 2、原告的诉讼请求; 3、被告的侵权事实及原告的起诉理由; 4、法律依据; 5、证据及证据来源; 6、受诉法院的名称; 7、签名与日期。
名誉侵权纠纷可以反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案件向法院起诉后,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