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以下情形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可以终止;房屋具有瑕疵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可以终止;承租人不依租赁房屋性质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可以终止;承租人经催告后仍逾期支付租金,可以终止。
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如下: 1、租赁合同到期; 2、房屋拆迁改建; 3、房屋损坏; 4、房屋闲置,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房六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5、承租人死亡,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死亡且未同住的,合同一方不存在,房屋租赁
在下列情形下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可以提前终止:承租人不按约定的方法使用房屋,使房屋毁损的;承租人擅自转租的;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的;或者在租房内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等。
房屋租赁合同终止的情形如下: 1、租赁合同到期; 2、房屋拆迁改建; 3、房屋损坏; 4、房屋闲置,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房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5、承租人死亡,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死亡且未同住的,合同一方不存在,房屋租赁
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情形有: (一)租赁合同到期; (二)房屋拆迁改建; (三)房屋损坏; (四)房屋闲置。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房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五)承租人死亡。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死亡且未同住的,合同一方不存在,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情况: 1、因签订合同主体不适格致使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2、因租赁的房屋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致使服务租赁合同无效; 3、租赁合同的期限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
出租人解除合同的主要情况有: 1、如果承租人未能按照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租赁物损失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如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或延迟支付租金,出租
合同终止的事由主要包括: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等。 1、清偿,清偿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 2、解除,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单方解除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双方解除是指双方协议消灭
合同终止的情况如下: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合同终止的情形有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和混同。具体表现为合同债权债务履行完毕,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如果二人互负债务可以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或者该债权债务归于一人等。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情况: 1、因签订合同主体不适格致使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2、因租赁的房屋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致使服务租赁合同无效; 3、租赁合同的期限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