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事故处理应遵循四项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2、“四不放过”的原则;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事故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没有落
1、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2、四不放过”的原则;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事故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3、公正、公开的原则
法院不能直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除非是在一审判决作出前,提起公诉的检察院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进行补充侦查经法院裁定准许后才可以,检察院不主动申请,法院是不能决定退回的,那是违反诉讼程序的。 如果检察院不主动申请撤回,那么法院只能依法作出“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三)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主犯的一般刑事责任原则,是指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来处罚;而对于上述类型以外的主犯,则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来处罚。
原则一:以事实为依据; 原则二:以法律为准绳; 原则三:必须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原则四:认真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则五:独立辩护原则; 原则六:保守国家秘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委托人的隐私; 原则七:有理、有利、有节,不请客送
一、侦查、检察、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 二、严格遵守法律程序。 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四、依靠群众。 五、审判公开。 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七、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 八、保障诉讼
刑事诉讼法上诉不加刑的原则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只有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在作出新的判决时,不得对被告人判处重于原判的刑罚。若是被害人上诉的、检察院抗诉的,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限制。
刑事诉讼法处分原则; 1、对自首的犯罪分子,都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2、犯罪较轻的自首,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犯罪以后因罪行较重而自首的; 4、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自首又有立功的,直接按照法律规定,可以两次适用从宽原则的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一般立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原则如下: 一、全部赔偿原则,附带民事诉讼实现全部赔偿原则,不仅有充分犯法律依据,而且有利于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二、过错责任原则,因防卫过当、避险过当使被告人遭受物质损失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减轻或者免除被告人的赔
证据,就是可以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那些些材料。根据证据的来源不同,可以将其划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所谓原始证据,就是指直接来源于案件客观事实的证据,即人们常说的“第一手材料”,例如合同原件、现场物证等等,通常别认为比派生证据更可靠。而传来证
按照证据材料的来源不同,可以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原始证据是指来自原始出处,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即第一手材料,诸如被害人陈述、物证原证等。从间接的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称为传来证据,诸如转述来的证人证言、物证照片。原始证据的价值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