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在发生工伤认定书原件遗失的情形下,可以到工伤认定办公室查询认定书资料。按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
在发生工伤认定书原件遗失的情形下,可以到工伤认定办公室查询认定书资料。 按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
事故认定书丢了,一般不会造成不好的影响。如果想要复印,可以联系当时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交通管理部门,复印该责任认定书的存根联。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如果工伤鉴定证丢失了,已经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诊断证明书继续保存意义不大。如果工伤职工需要继续保留的,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治疗工伤医疗机构复印病历资料,加盖医疗机构印章,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工伤鉴定证丢失了,可以委托律师到工伤认定办公室查询认定书资料。按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结束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0年;对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应妥善保存。《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
交通事故认定书丢失的,当事人可以到出具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查阅、复制,交警部门都是会有存根的。当事人进行复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证据材料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
工伤认定决定书拿到后,若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若不用做劳动能力鉴定的,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内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等合理费用。
工伤认定书下来后,经治疗工伤职工伤情相对稳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如果交通事故认定书丢了的话,认定书在交警部门会有存根,不会影响到事故的处理。如果在事故处理中需要用到责任认定书的,可以到当时出具事故责任认定的交警部门去复印该责任认定书的存根联就可以,是同样具有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