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4
劳动者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应当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在南京,八级
买了工伤保险,经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获得以下赔偿: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其他。
没买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受工伤,工伤职工可以先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可能构成伤残的,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具体的情况,要求公司赔偿各项费用。 主要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
申请工伤保险赔偿可以按照以下流程办理:1、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工伤后先向劳动局进行工伤申报,劳动局下达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凭这些证明申请工伤保险赔偿;2、如果单位不申报,职工自己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做劳动能力鉴定,之
用人单位没有买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应当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全部由单位支付。员工工作期间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伤害发生之日起的三十日内提起工伤认定申请,如果认定为工伤,但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损失。如果用人单位拒不
上班时遭遇工伤,工伤保险基金可依法赔偿给劳动者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但是要由单位或劳动者主动提出赔偿请求,社保经办机构才能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赔偿。
工伤保险赔偿金可以直接到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查询,可以登录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网站查询,或者直接查询银行账户是否到账,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发生工伤事故但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补偿项目: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其他。
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以下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其他。
补充工伤保险中可由工伤责任险来负责赔偿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例如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且与单位解约或者合同期限届满的,就可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待遇。
意外工伤保险赔偿的范围: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的,涉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发生工亡的,还包括被抚养亲属的抚恤金;其他。
发生工伤事故但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补偿项目: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其他。
发生工伤的,工伤保险公司按照法律规定赔偿有关项目。如工伤职工治疗期间的工伤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外地就医所需的交通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生活护理费、残疾器具补助费和工伤康复费用等。取得该赔偿的前提是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