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最高法有关民事诉讼时效的解释是: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最新刑民交叉司法解释如下: 1、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发现侵害被害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应附带解决被害人的民事损害赔偿问题。被害人及其家属可以在刑事审理结束之后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 2、民事诉讼审结后才发现犯罪嫌疑的案件,民事诉讼非经
新的刑事诉讼法解释管辖的确定是: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1)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3.高级人
我国刑法对刑讯逼供罪的司法解释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触犯刑讯逼供罪的犯罪嫌疑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一般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会被法院判处拘役。如果因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导致别人伤残、死亡的,那么会
违法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司法解释: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债务的,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民间借贷为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作资金流水账、将文件转入余额账户等方式进行非法占有,对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抢劫等犯罪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采取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侵占他人财产,或者
1、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自发布或者规定之日起施行,效力适用于法律的施行期间。 2、对于司法解释实施前发生的行为,行为时没有相关司法解释,司法
徇私舞弊假释罪最新的量刑标准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徇私舞弊假释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假释的罪犯予以减刑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进一步确立了不方便法院原则的适用规范,然而无论是这一司法解释本身还是司法解释中关于不方便法院原则适用的条文,无不存在诸多争议和缺陷。对此,只有不断地从立法上加以构建和完善,才能最终确立不方便法院原则在我国的良好适用。
1.双方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完全平等。诉讼地位平等,也就是诉讼权利和义务平等。 2.诉讼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虽有原告、被告、第三人等不同的诉讼称谓,但在有关诉讼过程中的诉讼地位是平等的,不分优劣和高低。 3.民事诉讼当事人双方,在民事诉讼中平等
新刑诉法解释全文394条的规定是外国人的国籍,根据其入境时的有效证件确认;国籍不明的,根据公安机关或者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出具的证明确认。国籍无法查明的,以无国籍人对待,适用本章有关规定,在裁判文书中写明“国籍不明”。
回避指司法人员由于对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而不参加该案的侦察、审判等活动。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十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的,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中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