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我国刑法中危害公共安全罪有: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2.破坏特定设施、设备的犯罪;3.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4.以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为对象的犯罪;5.过失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犯罪。
根据刑法分则第二章以及《刑法修正案(三)》、《刑法修正案 (6)》、《刑法修正案 (8)》的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罪共有四十七个罪名。 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失火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破坏特定设施、设备
下列行为可以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1、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2、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 3、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等。
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客体有: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不特定多数人的财产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罪包括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罪,侵害的客体都是公共安全。
根据刑法分则第二章以及《刑法修正案(三)》、《刑法修正案(6)》、《刑法修正案(8)》的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罪共有四十七个罪名。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失火罪;过失
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二、破坏特定设施、设备的犯罪。 三、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 四、以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为对象的犯罪。 五、过失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犯罪。 六、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如下: 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构成要件: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
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为死刑。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危害公共安全罪具体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等,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共有四十七个罪名。
危害公共安全罪包括: 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十个) 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二、破坏特定设施、设备
危害公共安全罪主要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共计四十七个罪。
下列行为适用危害公共安全罪: 1.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2.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 3.破坏电力、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