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9
认罪认罚可以做无罪辩护,辩护人的责任就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逃避商检罪的被告,其辩护人或者被告自己可做无罪辩护,无罪辩护的途径如下:1、证明被告的行为不是犯罪行为,即被告的行为不是犯罪构成要件;2、证明被告不是犯罪行为的行为人,即被告没有实施犯罪行为;3、证明证据采集的程序违法,应将非法证据排除
无罪的辩护词内容如下: 1、首部 (1)标题,在首行写明辩护词。 (2)呼告语。 (3)前言,主要包括三项内容,即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出庭的根据,辩护人在出庭前进行的工作、辩护内容的来源,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 2、正文 (1)辩护的理
做无罪辩护的后果就是不成功会加重刑罚,无罪辩护,就是犯罪嫌疑人拒绝承认犯罪行为,已经承认的,属于翻供,这样一来,无论是自首、坦白都不成立,也就不存在认罪态度较好。
认罪认罚后一般可以做罪轻辩护。即使当事人已经承认了自己的罪刑,在我国的刑事诉讼的程序当中,如果是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此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 认罪认罚依旧需
无罪辩护有下列规定:辩护人的职责就是根据事实和法律,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无罪或者罪轻的辩护;而为了进行上述辩护,辩护人可以依法向侦查机关了解情况、提出意见;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
无罪辩护是指被告人和其代理律师在庭审中为被告人作无罪的辩解,结果只有两个,一个是公诉人得到法院支持,被告人被判决有罪。一个是被告人胜诉被判决无罪。 但是,由于一般进行公诉的案件在证据力方面被告人很难翻盘胜诉,如果一味作无罪辩护,实际上对被告
无罪辩护是指辩护人运用刑法所确立的制度、理念和原则,主要运用犯罪构成理论,为被告人所做的无罪辩护活动。任何犯罪必须同时具有适格的犯罪主体、犯罪的故意和过失、侵犯了法律保护的犯罪客体,而且具有犯罪的客观行为,才可以认定犯罪成立,否则可作无罪辩
无罪辩护是指被告人和其代理律师在庭审中为被告人作无罪的辩解,结果只有两个,一个是公诉人得到法院支持,被告人被判决有罪。一个是被告人胜诉被判决无罪。但是,由于一般进行公诉的案件在证据力方面被告人很难翻盘胜诉,如果一味作无罪辩护,实际上对被告人
在我国刑事案件中指定辩护的适用情形包括: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指定辩护是当刑事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在遇有法定情形时,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为被告人进行的辩护。这种辩护是无偿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