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2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已由环境保护部2009年第三次部务会议于2009年12月30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公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环境行政处罚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 (四)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 (五)吊销许可证或者其他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书; (六)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种类的行政处罚。
环境行政处罚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 (四)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 (五)吊销许可证或者其他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书; (六)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种类的行政处罚。
环境行政处罚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 (四)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 (五)吊销许可证或者其他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书; (六)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种类的行政处罚。
对环境行政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当事人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享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环境行政处罚的内容: 1.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给予警告或处以罚款。 2.拒报或者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污染物排放申报事项的,给予警告或处以罚
环境行政处罚证据的种类: 1、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2、作为处罚证据的监测报告。 3、计算机数据、照片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 4、当事人的陈述、谈话笔录,公民的举报、控告、投诉、信访的信件,领导签批办理的信件,行政调查时的会谈、会
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标准为以下几种: 1、死亡30人以上,或中毒100人以上;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或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
行政处罚立案环节如下: (1)调查取证,立案后,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并可以依法进行检查; (2)核审,案件核审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法制机构负责实施; (3)告知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权及其他权利; (4)处理决定
污染环境罪的处罚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处罚情况如下: 1、有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2、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3、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
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标准为以下几种: 1、死亡30人以上,或中毒100人以上;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或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