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合伙企业解散后的财产应当用于偿还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企业所欠税款以及合伙企业的债务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伙企业没有法人资格。
先用财产支付清算费用,然后偿还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所欠税款,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3)合伙企业的债务; (4)返还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
合伙企业解散分配剩余财产的方式:成立清算组,按照制定的清算组,按照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优于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优于普通破产债权的顺序进行清偿。若还有剩余的财产,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配,但另有约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后有剩余的,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后财产有剩余的,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3)合伙企业的债务; (4)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偿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税款,最后是普通债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还有剩余财产的,可以按照相关的协议,分配给合伙人。
合伙企业在清算时,通常需将资产全部变卖,然后再加以分配。合伙企业资产分配顺序是: (一)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三)合伙企业的债务; (四)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五)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
合伙企业解散后的财产分配方式:若清算后财产有剩余的,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
合伙企业解散财产分割方式如下: 合伙企业财产按照要求清偿后仍有财产剩余的,则按约定或法定妁比例在原合伙人间分配。 合伙企业解散后,如果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由原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解散财产分割方式如下:合伙企业财产按照要求清偿后仍有财产剩余的,则按约定或法定妁比例在原合伙人间分配;合伙企业解散后,如果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由原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