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商业用地被征收的,补偿标准参照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进行补偿,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制定。可以关注征收公告,或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咨询。
一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二是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立案标准:本罪是行为犯,只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的,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诉。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
征收土地的程序有:人民政府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召开听证会修改方案,对征收土地进行评估计算补偿价值,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后执行拆迁并及时下发补偿款,交付土地。
征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 (一)征用鱼塘、藕塘、苇塘、灌丛、药材地等,为其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 (二)征用果园、茶园、桑园等,为其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7倍曾收获的,为其同类土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 (三)征
一、征收耕地、其他农用地(除林地以外)和建设用地: 1.一类地区不低于5.4万元/亩。 2.二类地区不低于4.5万元/亩。 3.三类地区不低于3.7万元/亩。 二、征收林地、未利用地: 1.一类地区不低于2.8万元/亩。 2.二类地区不低于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农村土地被征用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
一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二是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