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3
代位继承的范围包括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2.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有代位继承权的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并且不受辈份的限制,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有代位继承的权利,而被继承人的旁系血亲和长辈直系血亲都没有代位继承的权利。 《民法典》在原有代位继承人范围外,又增加了被继承人的兄
代位继承是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方式的一种。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方式,就称为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适用的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第
代位继承的适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被代位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而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3、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等。
代位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优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
根据法律规定,代位继承适用范围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依我国现行继承法的规定,只有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才有代位继承权。因此,代位继承人的范围具有法定限定性。在确定代位继承人的范围时,应把握以下几点: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既包括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上拟制的血亲。具体而言,包括: 1、被继承人
代位继承人一般应该是被代位人的直系卑亲属。 范围如下: 1、被代位人限于被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 2、被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和兄弟姐妹及其直系卑亲属都可以作为被代位人。
代位继承权中继承的范围有: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位继承人的代位继承权以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为限。且代位继承人死亡的,被代位继承的份额由其他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