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0
经侦检察院批捕立案程序: 1、接到案件后如果案件符合立案标准会马上立案,会派侦查员进行调查取证。 2、取证之后,会向检察院申请批捕,然后抓人。 3、抓人之后进行一系列的审讯等,如果事实查清无外逃人员就会拘役然后等待开庭。 4、开庭之后就宣判
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的程序是: 1.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 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 3.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4.人民检察院作出起诉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5.人民
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的程序是: 1、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 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 3、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4、人民检察院作出起诉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5、人民
犯罪嫌疑人被人民检察院批捕之后,当事人进行取保候审的申请流程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办案机关申请取保候审;提出保证人或提交保证金,经办案机关审查;决定取保候审的,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规定,交代
检察院批捕不需要向上级检察院请示,公安机关在提请批捕的时候,是连同案卷的材料证据一并移交到同级人民检察院的,跟公安机关同级的人民检察院就有权力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检察院作批捕的决定时,并不用向上级检察院请示。如果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是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给同级人民检察院来审查批准。
检察院作批捕决定时,不需要向上级检察院请示,跟公安机关同级的人民检察院就有权力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逮捕是一种强制措施,批准逮捕应当经过检察院批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
当公安机关掌握了一定证据,可以认定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社会危害性较强时,会向检察院提出提请批准逮捕。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情况后,认为确有必要进行逮捕的,就会批准公安机关的逮捕请求,这就是批捕的意思。对于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
检察院批捕不需要向上级检察院请示,跟公安机关同级的人民检察院就有权力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1.受理。检察机关对公安等侦查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应指定专人审查其所移送的案卷材料和证据等是否齐全,法律手续是否完备。2.审查案卷材料。人民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审查,审查后提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意见。3
检察院批捕意味着: 1、犯罪嫌疑人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或者是有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等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