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8
人民检察院在搜集到足够的证据之后,是可能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起诉的;若无相关证据则一般不会提起公诉。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作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
寻衅滋事检察院批捕不起诉就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法定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者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从而作出不将犯罪嫌疑人诉至人民法院审判的一种处理决
检察院不起诉不会留有案底。案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与相关国家机关。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判处有罪的,才会有案底,检察院不起诉也就不会被判决,自然不会有案底。犯罪记录被封存的,
检察院如果不起诉会公开宣布不起诉的决定,并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当事人和当事人所在的单位,同时为各方送达不起诉决定书,而如果当事人处于在押情形的,会立即释放。如果案件存在被害人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若被害人对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
符合以下条件的案件,检察院会起诉: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的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法律手续完备。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
检察院不提起公诉,说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因符合法定条件不追究刑事责任。换句话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释放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存在“没有犯罪事实不起诉”、“证据不足的不起
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不服的公安机关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一、不起诉决定书的宣布和送达。 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起诉的决定书应当公开宣布,同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分别送达下列机关和人员: (1)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 (2)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将
检察院不起诉的情形如下: 1、法定不起诉(绝对不起诉) 法定不起诉适用于以下六种情形: (1)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
1、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5、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检察院在下列情况下不起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赦免的;死亡的;以及其他的不予追责的情况。
已经被检察院批捕接下来还需经过审查起诉程序、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即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