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4
行政诉讼的一审如果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要六个月;情况特殊的,则可以申请延长;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则要四十五日;而二审一般需要三个月;情况特殊的,也可以申请延长。
行政诉讼立案受理到开庭可能需要一至二个月。法律对此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但是人民法院必须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行政诉讼案开庭的时间可能是立案后的一至二个月。法律对此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但是必须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行政诉讼如果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会在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开庭,法院需要在上述期限内及时开庭,并依法作出判决;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会在立案之日起的四十五日内开庭,并及时作出判决。
行政诉讼开庭后,如果法院采用普通程序审理,则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判决,该期限是从立案之日起开始计算的;如果法院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般会在四十五日内判决,该期限也是从立案之日起开始计算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诉讼需多长时间作出判决,要依据审理程序而定,如果是普通程序审理的,需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判决,如果是简易程序审理的,需立案之日起45日内宣判。
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期限为六个月。按照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当事人对于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的,应在六个月内提出,从行政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算起;但是行政相对人已经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则要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的十五日内再提起诉讼。
如果案件采用普通程序来审理,则行政诉讼开庭后,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下判决;有特殊情形的,可以申请延长;如果案件采用简易程序来审理,会在立案之日起的四十五日内下判决。
行政诉讼二审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行政诉讼受理后,一般会在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择日开庭,并且会在该期限内作出判决;但是法院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一般会在立案之日起的四十五日内择日开庭,并且审结案件。
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所提出的行政诉讼进行受理之后,一般会在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择日开庭,并且会在该期限内作出判决;但是法院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一般会在立案之日起的四十五日内择日开庭,并且审结案件。
行政诉讼案如果是采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在立案受理后的六个月内,法院会择期开庭并依法判决;如果是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院会在四十五日内择期开庭,并审结案件。开庭的具体日期则由法院视情况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