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无效情形如下: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父母可在晚年办理公证遗嘱,将遗产留给子女继承,或者在晚年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赠予子女并办理过户手续,将银行存款转交子女保管。 无子女家庭,夫妻之间可相互办理公证遗嘱,将遗产留给对方,或者身体不好的一方提前将房产过户至身体健康一方的名下,共同持有
父母可在晚年办理公证遗嘱,将遗产留给子女继承,或者在晚年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赠予子女并办理过户手续,将银行存款转交子女保管。所有继承人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放弃继承的需要发表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处经审核材料并经调查证明情况属实的,为继承人出
以下背书形式具有法律效力: 1、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可以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 2、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
在多份遗嘱效力强弱一致的情况下,订立在后的遗嘱效力优于订立在前的遗嘱效力。当多份遗嘱存在冲突时,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其次要考虑的因素是,各份遗嘱的效力强弱问题。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我国公证遗嘱具有优先效力,如果多份遗嘱中有公证遗嘱,那么
自书遗嘱没有遗嘱二字有效,只要遗嘱由遗嘱人自己亲笔书写,遗嘱内容是如何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及本人财产的说明,遗嘱全部写完后在遗嘱上签上本人的名字,并标注好时间(年、月、日),符合上述条件的,没有遗嘱二字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根据民法典的最新规定,当遗嘱人同时立有多份遗嘱时,且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公证遗嘱的效力不再是最高的了。
如果被继承人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那么应当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因为最后遗嘱应当推定为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民法典》实施后,公证遗嘱已经不再具有有优先性。所以对于《民法典》实施后的发生的遗嘱继承纠纷,应当适用新的规定,以最后遗嘱为准,
有效遗嘱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继父的代书遗嘱有效的要件是: 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才能是遗嘱订立人; 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 4、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5、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6、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
遗嘱的效力如下: 1、有效。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 2、无效。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遗嘱人受欺诈或胁迫所立的遗嘱、伪造的遗嘱等;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