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4
1、立项。由业务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提出项目建议书,对工程方案、选址、资源、资金筹措、经济效益提出初步设想,并报国家计划部门批准。 2、进行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被国家计划部门批准后,成立筹建委员会,委托有关机构对工程方案、选址、资源、资金筹
建筑工程合同签订审核流程: 1、公司合同预算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参照建设部印制的示范文本起草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参与合同谈判,组织会签;参加对合同履行的评价。 2、合同预算部负责合同的商务条款,确认待签合同与审批调整建议的一致性; 3
建筑工程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 1、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2、建筑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3、承揽合同是为了满足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而订立的,因而定
承包人与发包人订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符合下列程序: (1)接受中标通知书。 (2)组成包括项目经理的谈判小组。 (3)草拟合同专用条件。 (4)谈判。 (5)参照发包人拟定的合同条件或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发包人订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安装合同不属于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工程是指土木建筑工程和建筑业范围内的线路、管道以及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还有大型的建筑的装修装饰活动,主要包括房屋、铁路、公路、机场、港口、桥梁、矿井、水库、电站、通讯线路等。
建筑工程联合承包是指由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共同承包的行为。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均承担连带责任。
建筑工程解除要求是: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双务合同,同时属于承揽合同的特殊类型。建筑工程合同是指一方约定完成建设工程,另一方按约定验收工程并支付一定报酬的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是施工单位(承包方)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为发包方完成一定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而建设单位(发包方)及时验收工程成果并支付约定报酬的协议。
建设工程合同审查的重点是:注意对工程的真实性、可靠性及发包人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解,合同注意写明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价款、违约责任等条款。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这是合同无效的基本法律后果。发包人取得的财产形式上是承包人建设的工程,实际上是承包人对工程建设投入的劳务及建筑材料。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揽合同与建设合同的区别在于标的、合同主体、签订方式不同。承揽合同标的一般为动产的定作物,建设合同标的一般为不动产的。就合同主体而言,法律对前者的签订主体没有特殊要求,但对建设合同的签订双方有一定的资质要求,如要求发包人为
建筑工程合同生效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首先是主体合格,也就是双方当事人都需要具备签订合同的资格; 其次是意思表示要真实,也就是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应该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最后是内容合法,在合同中约定的一些内容需要是合理合法的,否则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