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宅基地土地使用证不可以分割,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一般情况下,只有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它作用就是为了能够证明这个土地使用权是本人的。
我国的宅基地可以依法登记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申请人应持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和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登记、资料审查通过后派员实地勘测、四邻指界、完善各种资料并拟经办意见,核发土地使用权证。
宅基地使用证的效力表现为: 1、宅基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2、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根据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3、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4、农村村民一户
办理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应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合格后报县
宅基地证是当前的农村的村民合法所拥有房屋和用地的权利凭证,可以在集体内部成员之间转让,但不得向非集体组织成员转让。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宅基地使用者没有期限限制,土地使用证有30年50年70年的期限限制
宅基地使用证,又称宅基证,是指农村村民合法拥有的房屋和土地的物权凭证,可以在集体内部成员之间转让,但是不能向非集体组织成员转让。农村的宅基地经过申请批准等法定程序允许建房。
我国的宅基地可以依法登记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申请人应持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和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登记、资料审查通过后派员实地勘测、四邻指界、完善各种资料并拟经办意见,核发土地使用权证。
办理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应先进行申请以及进行土地现场的勘查,同时填写相关的申请表交由村委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进行上报,从而办理宅基地土地的使用证件。
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效力:受让方、使用方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过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应当认定该行为有效;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无效;宅基地的使用、建造应当合乎土地主管部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