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按照法律规定,分居期间并不代表夫妻双方已经正式离婚,还是属于婚姻存续状态,所以在这个期间双方所获得取得的收入和财产,原则上都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分居是把双刃剑,此时的夫妻财产关系复杂又特殊。 我国法律实务中,法院一般是把分居期间财产作为
分居期间所得财产一般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要夫妻双方没有离婚,那么分居期间就仍然是婚姻存续期间,当事人没有约定财产的归属,夫妻各方及双方的一切收入和取得的财产均为夫妻共同所有。
因同居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双方没有形成法律上的夫妻身份关系,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就不能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处理,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方法是,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
夫妻分居期间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和生产经营的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原则上归其本人所有。 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双方的出资份额,所做贡献等公平合理地予以分割。
同居期间的财产归属方式是: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
夫妻分居期间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可以归各自所有。
同居期间财产属于谁需要按实际判断,具体如下: 1、由于同居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双方未形成合法的夫妻身份关系,法律规定不能适用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 2、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按照等分原则处理,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
男女双方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男女双方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同居期间财产归属情况如下: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 2、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3、同居后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 4、同居后的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 5、因
确定同居期间获得的财产归属如下: (一)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分割处理; (二)没有协议的,根据平等协商原则对共有财产进行划分; (三)协商不成的,起诉至法院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对共有财产进行划分。
同居期间所生子女抚养权归孩子的亲生父母双方,如果不共同抚养的,抚养权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协议达成一致,按照协议的约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会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