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的条件: (1)投保人故意或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或者以何种保险价格承保时; (2)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维护保险标的的义务; (3)被保险人未履行危险增加通知的义务;等等。
保险合同丢了,退保的方式如下:先到保险公司办理补发手续,然后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提交保险合同和投保人法定身份证明。合同自保险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终止。根据《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
补办保单。保险合同的内容是记载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协议,一般由投保单、保险单、保险条款、批单等组成完整的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由投保人和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订立后由保险人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如果被保险人、投保人丢失了,可以向保险人申请
如果客户丢失了保险合同,可向保险公司提出重新补发一份,一般会收取工本费10元。如果是丢失了缴费发票,也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补发。一般发票不是理赔的必要证明,只要保险公司能够查到确已缴费,基本上不会影响保险利益。
保险合同解除可以法定解除或者协议解除。但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不得解除;当事人通过保险合同约定,对投保人的合同解除权做出限制的,投保人不得解除。
公司注销后,让公司去社保局办理停交手续。这样就可以自己去社保局缴纳社保了。公司注销的条件1.公司停止营业。2.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3.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4.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5.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的情形有: 一、投保人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二、谎称发生保险事故或故意制造保险事故 三、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 四、合同效力中止满两年双方未达成协议 五、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 六、投保人、被保险人没有履行安全应尽
保险合同丢了的,当事人应该第一时间联系到保险代理人或者是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的资料库中会有客户保险合同的存档,客户可以先向保险公司提出补发申请,补办后的新保单对保险合同的效力没有任何影响。
投保人应第一时间联系保险人进行挂失,并携带身份证件到保险人处补办保险合同,或者复印保险人处存档的保险合同并要求保险人加盖公章。如果保险人拒绝补办保险合同,投保人也可凭保险费收据与投保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合同一旦损坏或遗失,应及时到保险公司办理补发手续,办理补发保险合同手续时须携带投保人的身份证件、填写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并由投保人亲笔签名,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需填写委托授权书并携带受托人的身份证件。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按照《保险法》第92条的规定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
保险公司不履行合同,当事人之间可以进行平等协商,协商不成的,还可以向当地保监局进行投诉举报,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究保险公司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