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1
没有。承担违约责任的前提是合同已生效。因此,合同未生效,没有违约责任,但可能有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在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当事人违反了以诚实信用为基础的先合同义务,造成了另一方当事人的损害,因此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合同未生效能主张违约责任。在有效条件的合同中,合同在条件成就之前就已经成立,但只有在条件成就之前才能生效。在条件成就之前,合同效力处于停止状态,悬而未决。在此期间,虽然法律行为尚未生效,但附条件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合同未生效有违约责任。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未生效时,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在实务中,因为一些合同虽未生效,但是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为了维护守约方的权益,也可以解除已成立但是未生效的合同。合同当事人可经协商一致解除,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
续约期内违约,如果新合同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新合同生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
提前终止合同一般算违约,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另一方接受的,则不算违约,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如果提前终止合同,对方不接受的或者损害了对方利益的,算违约。提前终止合同最好经协商一致再终止。
租赁合同未到期提前解约的违约责任是: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
根据房屋合同约定: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承租人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的,应当按租赁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收取本月的房租同时要求赔付下个月的违约金。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是不是违约要看情况而定。有下列情况的就不算违约,租赁物权属有争议的;租赁物的使用条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租赁物被依法查封、扣押的。
因自己的原因提前解除租房合同是违约,需要交付相应的违约金。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或者一方存在法定、约定的违约情形导致另一方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不属于违约。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有解除理由的不算违约。比如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
未约定违约责任的合同有效。是否有违约条款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只要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订立合同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同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则合同就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