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涉嫌故意伤害的案件由公安机关移交至检察院不一定严重。所有刑事案件只要立案都会移送到检察院,这是法定程度。案件移交检察院起码存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案件已交检察院,说明案件进入了刑事审查起诉阶段。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拘役或管制
所有刑事案件只要立案都会移送到检察院,这是法定程度。案件移交检察院起码存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 案件已交检察院,说明案件进入了刑事审查起诉阶段,此阶段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复杂的可以延长半个月,不成还可以退回补充侦查,期限为一个月,但不能
没被检察院起诉不会有案底,必须法院认定有罪以后才会有案底。刑事犯罪的记录可以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查询到。只有刑事犯罪记录被封存的,才查询不到,但是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故意伤害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案: 1、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2、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收到特赦令特赦,免除刑罚的; 3、故意伤害罪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4、故意伤害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5、其他法律
一、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包括: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诉。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 2、有故
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造成他人轻伤以上伤害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追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犯罪行为已超过追诉的时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特赦、案件不属于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死亡等情形,侦查机关应当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应当作出不起诉觉得,审判机关应
检察院立案后是可以撤案的,其撤案的情形有: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等。
故意伤害罪立案流程如下: 1、由公安部门侦查。公安部门侦查结束后向检察院申请批捕。 2、检察院对案件的事实进行复核。复核后认为不符合批捕条件的,向公安部门发出《不予批捕通知书》,公安部门收到《不予批捕通知书》后放人;复核后认为符合批捕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