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再婚登记时不一定要收回离婚证。如果双方办理的是复婚手续,民政局先收回男女双方的离婚证再对二人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如果男女双方是办理的再婚手续,则民政局不用收回二人的离婚证,而是可以直接为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离婚后再婚的与结婚登记手续一样,需要办理结婚证。想要复婚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再婚登记时会收回离婚证。离婚后,男女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按照登记程序办理登记,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如果当事人与他人再婚,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将在离婚证上加盖无效公章。
离婚时并不一定需要把结婚证交回,以此推论,再婚时,也不是必须把离婚证交回才能办理手续的。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婚姻登记的原则是自我声明、责任自负,并未对再婚人员(包括复婚)所持有的离婚证件作出注销或收回的规定。因此,这些人士登记结婚后离婚证
再结婚需要拿离婚证,再婚时需要带的材料: 1、男女双方的户口本证明; 2、男女双方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3、对于二婚的申请人,还应该携带离婚证原件; 4、本人无配偶、以及和对方当事人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再次登记结婚离婚证是否会被回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想复婚的,则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复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如果是和别人再婚不会收回去的,离婚证会给你盖个作废的
再结婚离婚证不需要收回,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再婚登记时如果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想复婚的,则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复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如果是和别人再婚不会收回去的,离婚证会给你盖个作废的公章。
再婚结婚登记需要离婚证,因为《婚姻登记条例》明确规定了,登记结婚需要当事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要进行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身份证。
离婚后再结婚登记需要离婚证。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离过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
再婚登记时如果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想复婚的,则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复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如果是和别人再婚不会收回去的,离婚证会给你盖个作废的公章。
再婚登记时如果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想复婚的,则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复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 如果是和别人再婚不会收回去的,离婚证会给你盖个作废的公章。
离婚后,再次进行结婚登记,需要出具离婚证或者相应的离婚证明。 1、办理再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