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司法鉴定结论的效力有: 一、合法来源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二、符合规格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三、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四、本部门委托鉴定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五、距案发时间近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六、对实物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司法鉴定结论的有效性有以下几点: 1、合法来源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2、符合规范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3、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4、本部门委托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5、近距离犯罪时间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6、实物鉴定结论效果优先。
司法鉴定结论的效力有: 一、合法来源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二、符合规格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三、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四、本部门委托鉴定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五、距案发时间近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六、对实物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构制作的非第一手来的证据。鉴定结论不同
申请重新进行司法鉴定的机构,法律中没有作出特殊的要求,但具体鉴定的机构也是要满足一般对司法鉴定机构的规定,否则的话就不具有鉴定资格。通常情况下,当事人还是会向之前作出鉴定的机构申请进行再次鉴定。
当事人若对司法鉴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推翻该鉴定结论。 1、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2、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反映; 3、搜集鉴定主体不合法或者鉴定程序不合法的证据。
建立司法鉴定结论的采信标准的必要性为防止鉴定结论对于法官的不当影响;防止鉴定结论的不当使用;在一定程度上防止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同时对当事人和律师起指引作用。
刑法中结果加重犯有: 1、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的; 2、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3、强奸致人重伤的、死亡等。 结果加重犯,又叫加重结果犯。是指故意实施刑法规定的一个基本犯罪行为,由于发生了更为严重的结果,刑法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
鉴定结论为证据的一种。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称为鉴定。进行这种鉴定活动的人,称为鉴定人。鉴定人对案件中需要解决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作出的结论,称为鉴定结论。有的国家称为鉴定意见。
鉴定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1、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或者鉴定事项超出本鉴定机构项目范围或者鉴定能力的、鉴定人不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鉴定人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或者职称、鉴定人违反回避规定的; 3、鉴定程序、方
推翻司法鉴定的方法: 1、坚持申请重新鉴定如果因鉴定结论错误不服而要推翻,则一定要坚持申请重新鉴定。那么取得法官对重新鉴定的支持就是首要目的。当事人就不能单纯的只是提出申请,而要围绕重新鉴定申请准备充分合理的理由,要尽量搜集证据,要尽其所能
推翻司法鉴定结论有以下方式: 1、坚持申请重新鉴定; 2、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反映,以达到撤销违法司法鉴定意见的目的; 3、主动搜集其他证据推翻鉴定意见,使得鉴定意见不能作为定案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