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8
离婚协议丢失后,一般由当事人携带本人的离婚证、身份证或者户口簿证件,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民政部门工作人员根据你的申请,复印存档在婚姻登记机关的离婚协议书,并加盖公章。
离婚协议丢失,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持离婚证和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到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查阅离婚协议,然后复印一份加盖公章即可。
在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该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归档。当夫妻的离婚协议书丢失后,请不要着急。离婚协议书丢失是可以补办的,您只要拿着您的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
1、拆迁补偿协议书丢失了,可以找当时拆迁签署协议的单位、或村委会、社区,查找原件进行复印即可。 2、拆迁协议书至少有一式三份或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国有(或集体)土地所有单位一份[即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或企事业单位],甚至政府相关单位有存根
丢失离婚协议书后,可以进行补办。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在夫妻协议离婚时,离婚协议书通常一式三份,夫妻双方各自保管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当事
离婚协议书是关于离婚继财产分配等内容的书面证据,应当妥善保管。丢失后是不能进行补办的。如不慎丢失,可以离婚时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档案查询,因为离婚时,婚姻登记机关有留存备案一份离婚协议书,查询到离婚协议书后可以进行复印,该复印件虽然不是原
离婚协议要写以下内容: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2、对子女抚养问题的协议; 3、对夫妻共同债务的约定; 4、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 5、其他涉及夫妻双方且应当载明的事项。
离婚协议丢了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男女双方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事先通过离婚协议书对子女、财产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然后持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离婚协议书需要留一份在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在丢失时,可持离婚证和个人身份证到婚姻登记部门
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没有离婚证离婚协议书丢了,可以补办。该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在民政局留了一份归档。当夫妻离婚协议书丢失后,只要拿着离婚证和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档案调出来,根据申请,把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那份
离婚协议书遗失了不是补办是补领,双方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进行补领。当事人在丢失离婚协议后,应带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工作人员查阅离婚档案,然后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复印,并请工作人员加盖民政局的公章,这样复印件就与原
离婚协议书丢了可以补办。丢失一方想要补办的时候,需要带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亲自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档案调出来,然后根据当事人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提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
离婚协议书丢了可以补办。只要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离婚协议书自签订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