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5
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具以后,赔偿问题可以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请交警进行调解,赔偿的项目如下: 1、交通事故受害人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向事故责任方要求赔偿,其中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
因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金不属于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死亡赔偿是受害人近亲属死亡造成的生活资源减少,是对受害人家庭损失的补偿,对死者家庭利益的补偿,不属于死者的遗产范围。死亡赔偿亡赔偿金之前,应扣除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考虑被
交通事故中责任人对死亡受害人的家属进行赔偿的项目所适用的计算标准为: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其生前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同时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
“死亡赔偿金”不是赔给死者的,死者在事实上和法律上都不能享有或者行使此项损害赔偿请求权。“死亡赔偿金”在内容上是对构成具有“经济性同一体”性质的受害人近亲属未来收入损失的赔偿; 其法律性质为财产损害赔偿,是受害人近亲属具有人身专属性质的法定
交通事故划分同等责任的,死亡赔偿金在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出的部分,由负同等责任的当事人承担百分之五十的赔偿。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
对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死亡赔偿金应当由其家属自行协商进行分配。我国《民法典》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具以后,赔偿问题可以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请交警进行调解,赔偿的项目如下: 1、交通事故受害人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向事故责任方要求赔偿,其中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性质: 第一,不是死者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不是死者遗产。 第三,不是精神抚慰金。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归属: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 2、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前述近亲属共同取得,其性质为共同共有。
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若死亡,则事故的责任人应当赔偿的数额为其生前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的总和,以及受害人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死亡赔偿金则应当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赔偿项目及标准如下: 1.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2.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
交强险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如下: 1、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一般是1.1万元; 2、在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一般是11万元。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
交通事故中的死亡赔偿金一般不能认为是遗产,因为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各种非正常事故或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是对受害者近亲属的赔偿,并非死者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