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不接受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情形有: 1、当事人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 2、医疗事故纠纷涉及多家医疗机构,其中一家医疗机构所在地医学会受理; 3、医疗事故纠纷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者判决的; 4、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5、非
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鉴定部门是医学会。具体是: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
不予受理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情况有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已经过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这几种。
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司法鉴定公正的。
一般情况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需要提供以下资料: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以下情形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学会不予受理: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以下情形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学会不予受理: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3)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4)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5)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 1、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2、卫生行政部安排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3、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鉴定组,按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以及专业知识进行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
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鉴定部门是医学会。具体是: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解决方式之一就是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
1、封存病历。 2、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 3、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报告一式3份),或医患双方共同向市医学会提出书面申请。 4、市医学会审核材料后作出受理鉴定的通知,并通知医患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