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至第七十三条是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定。如第六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六十七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决定解除、撤销取保候审的,应当制作解除、撤销取保候审决定书。决定书应送达被取保候审人,通知执行机关,退还保证金。有保证人的,还应通知保证人。公、检、法机关决定变更取保候审的,应制作变更取保候审决定书,写明变更理
累犯在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时是可以适用取保候审的。《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关于取保候审的条件,《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的一种强制措施,被采取取保候审的当事人需要提供保证人或者保证金,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
不算。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刑法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但是,法律中并没有取保候审的期间可以折抵刑期的规定。 只有在判刑之前被羁押的
刑事诉讼法关于取保候审的条件是: 1、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2、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3、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 4、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
新刑事诉讼法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定是:《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防止其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采取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在接收到取保候审申请书后,在七天内作出答复,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后,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通知书
1、一种是提出保证人担保。也就是说,被取保候审人要提出一个符合条件的人作为自己的保证人,该保证人要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担保被保证人能够做到随传随到。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保证人不及时报告的,要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对取保候审案件没有要求要及时移诉,只有在终结了侦查后才可以对案件进行移送起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
刑事诉讼关于审查起诉的题间应该注意的问题有: 1.到检察院查阅、摘抄、复制案件诉讼文书要注意重点,其中侦查机关出具的审查起诉意见书是重中之重; 2.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在向犯罪嫌疑人询问案情,探查案情的一切细节; 3.律师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