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9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对于以下债务,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1、一方婚前所负,且债权人没有证据证明用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 2、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
借款只要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所负或者一方所负,夫妻另一方事后追认的,以及借款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那么该借款就可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对债权人都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夫妻一方的借款,如果具有下列情形的,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而负担的。如果不具有上述情形的,则一般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如上所述,这种债务一般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无义务为其偿还,但债权人能够证明其将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偿还的债务,但双方以逃避义务为目的的不予准许。法律尊重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自
夫妻一方的借款要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具体分析:如果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而负担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不具有上述情形的,则一般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夫妻一方的借款行为,债权人可以像夫妻双方主张共同债务。 如果另一方能举证证明该债务并未用于婚姻家庭生活的,则属于个人债务。
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主要是看所负债务的原因和用途,而不应只看是以一方还是双方名义负债、对方是否知情等。对于夫妻双方结婚前借款筹办结婚用品所欠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等,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的,出走一方没有过错的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夫妻一方的借款行为,债权人可以像夫妻双方主张共同债务。如果另一方能举证证明该债务并未用于婚姻家庭生活的,则属于个人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投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遗嘱或赠与合同或者协议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
夫妻个人债务包括以下几点: 1.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了与其没有抚养关系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2.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集资金用于生产经营,而所获得的收益,又没有用于家庭生活所负的债务。 3.因为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所负的债务。
一、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婚前债务。 二、婚内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三、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擅自利用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五、夫妻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担的债务。 六、夫妻一方因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应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应该有以下几种情形: 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 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偿还的债务,但双方以逃避义务为目的的不予准许。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关系亲朋所负的债务。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