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0
财产赠与合同需要写明赠与人姓名住址、受赠人姓名住址、赠与的标的物及所有权证明、赠与物的交割时间地点、其他约定,最后赠与人与受赠人签字并写明赠与日期。财产赠与合同在赠与物转移之前享有撤销权。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行为,在效力上属无效行为,出租人既可起诉要求确认转租合同无效,亦可行使合同解除权。出租人解除合同后,承租人丧失租赁权,转租合同也因其赖以存在的基础不复存在而归于终止,善意的次承租人(订立转租合同时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
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合同,自解除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
重大误解是最新《民法典》规定的,目前没有相关司法解释。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被撤销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合同一方或双方
我国民法典中关于租赁合同的司法解释主要有以下几点:1、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2、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3、租赁期限内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是
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有交付受赠人财物的义务;赠与合同成立,赠与财物若已交付受赠人,物权发生转移,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成立但财物未交付的,赠与人可撤销赠与合同,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或者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
关于承揽合同的司法解释,本条规定了承揽合同的定义和承揽合同的主要种类。 承揽合同具有下列特征: 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目的承揽合同中的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定作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是取得承揽人完成的一定工作成果。 2、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免费将财产交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之间。赠与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转让,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可以作为赠与的目标。解除条件是指能够使有效的法律行为失去法律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出卖人就同一标的物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合同均不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买受人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取得标的物所有权,请求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14条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 (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第5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