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融资租赁合同的理解是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
1、出租人的资格不合法,导致合同无效; 2、融资租赁标的物违法,导致合同无效; 3、承租人与出卖人恶意串通,骗取出租人资金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4、以融资租赁合同形式规避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集借贷、租赁、买卖于一体,是将融资与融物结合在一起的交易方式。融资租赁合同是由出卖人与买受人(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之间
这样签融资租赁合同,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分为以下四步:1、承租人选择租赁物的供应商,与供应商共同协商买卖合同的条款;2、承租人选择租赁公司,并且与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3、承租人与租赁公司订立委托协议;4、出租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与供应商订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融资租赁合同到期后租赁物的归属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以上方式都不能确定归属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
租赁合同被确定无效后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或标的数额的20%赔偿,同时可以根据违约情形判断实际损失,造成的损害比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
可以归出租人所有,也可以归承租人所有。融资租赁合同的期限一般较长,在合同期限内出租人基本上通过收取租金的方式将投资已经收回,进而将出租物的价值转让。当然,由于在租赁期限届满时对租赁物的归属有所不同,再加之租赁期限不同,租赁物的价值消耗不同,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双方当事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基本情况; 2、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等; 3、租赁物的保管、保养和维修; 4、租赁物的交付、验收、交货地点和用途; 5、租金的币种、金额、利率、支付
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物毁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拒绝履行或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延迟履行债务的。出租人可以解除;有证据证明承租人丧失主体资格,或者财务危机影响交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主张解除权。
融资租赁合同是由买卖合同和融资性租赁合同构成的一种合同类型,融资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只能是专营融资业务的租赁公司,不是普通意义上租赁合同中出现的出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