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有: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至于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羁押期限届满,案件没有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4、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经济案件取保候审的条件如下:可能会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的犯罪人员。或者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妇女如果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造成社会危害的,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60条、第65条、第75条的规定,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
取保候审是刑诉法规定的强制措施,不是刑法规定的刑罚,因此不算服刑,也不能折抵刑期。
对于取保候审的,其判刑有以下情况: 1、对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会作出有罪判决并处以相应的刑罚。 2、若是根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3、对于证
取保候审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刑事案件被法院定罪量刑后,不可以再申请取保候审了。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是一种审判前的强制措施,指在某人被立案涉嫌或指控犯罪的程序中,不再予以羁押的一种措施。一旦刑事案件被宣判,就应该执行对应的刑罚,而不再实行刑
刑事案件撤案需要的条件:审查后发现不存在犯罪事实的;发现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没有充分证据的;其他法律法规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原告不起诉或者不再追究的;缺乏罪犯的自诉案件,自诉人没有补充证据,应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述,或者由法院裁定驳回等。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