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7
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土地使用权证; 3、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 4、地价评估及确认报告。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
可以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据出让方式和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等。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抵押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的条件如下: 1、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以初始土地登记作为前提,领取土地使用证。 2、以划拨、租赁、入股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同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3、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进行地价评
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名称或个人姓名、住址等。 2、被担保的债权的种类、数额。 3、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或抵押期限。 4、抵押物的基本情况,即用于使用权抵押的土地的位置、面积等。抵押物状况关系到抵押的目的能否实现,所以有
可以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如下: (1)依出让方式和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就是城镇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可抵押; (2)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后抵押的荒山、荒沟、荒水、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3)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及其
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可以进行抵押担保,只要是属于债务人或第三人有权处分的财产即可,还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海域使用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
在我国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地价评估,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并批准抵押、核定出让金数额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定抵押合同。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格式是首先应当写明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的具体个人信息;其次,写明抵押财产、抵押担保范围以及抵押土地使用权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写明双方享有的权力与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可以抵押的。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
房产证抵押登记流程: 1.抵押登记申请; 2.受理申请,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 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 3.审核; 4.登记; 5.收费发证; 6.立卷归档。
1.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产产权证书; 4.抵押合同; 5.主债权合同; 6.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