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被判有期徒刑的人只要法院没有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已过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的,就有选举权。选举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参加选举的权利,包括参加提名代表候选人,参加讨论、酝酿、协商代表候选人名单,参加投票选举等。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就有选举权。关于剥夺政治权利的规定有: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犯罪的,剥夺政治权利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被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一般是没有选举权的,因其同时被剥夺了政治权利。依据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因此,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会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从而导致没有选举权。
有期徒刑不属于治安处罚,有期徒刑是刑事处罚的的五大主刑罚之一。我国刑罚包括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有期徒刑是指一个期限,根据犯的罪轻重来判时间长短。
剥夺政治权利依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两种执行方式:由监狱管理机关执行;由公安机关执行。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罪犯,是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其主刑的,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也应由公安机关执行。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①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的基础,是公民基本的政治权利,是公民极为庄严的政治权利,是人民当家作主的表现。②我们应该选举那些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健康条件和议政能力比较好的公民当人大代表,才能
行政拘留的原因与刑罚属同一犯罪行为的能折抵有期徒刑。对同一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不得分别给予性质相同的处罚,不得在行政拘留后对其进行重复处罚。
政治权利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是公民的经济要求在政治上的集中反映,是公民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民其他权利的基础。在现代社会,公民的政治权利是由宪法、法律确认的,并受到宪法、法律的保护,同
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以及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刑罚中附加刑的一种,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将失去选举与被选举权,失去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等相关权利,被剥夺政治权
被判处有期徒刑后有选举权,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如果被剥夺政治权利没有选举权。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一般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未判剥夺政治权利的缓刑犯会有政治权利。只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缓刑犯,才会丧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以及担任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