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条件:起诉的原告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且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其诉讼请求具体;有事实根据;以及受诉法院有管辖权。
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条件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了受害人的人身权。受害人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提交赔偿申请书,经审查认为确有赔偿必要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进行赔偿。
(一)原告是符合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提起行政诉讼所需具备的条件:要有起诉状,写明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相关信息;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等内容;要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和由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1)原告是行政侵权行为的受害人。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相应的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及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原告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必须经过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这是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前提条件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是由行政相对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依法准备好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和证据材料,然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并且行政相对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一般需要在六个月的诉讼时效内提起。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需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并且提起行政诉讼必须符合下列法定条件: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且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具有请求资格;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受损害的事实根据; 4、加害行为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为已被确认为违法; 5、赔偿义务机关已先行处理或超过法定期限不予处理
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起诉的条件如下: 1、原告具有请求资格;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受损害的事实根据; 4、加害行为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为已被确认为违法; 5、赔偿义务机关已先行处理或超过法定期限不予处理。 自诉案件提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一并受理。 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须以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为前提。除此之外还要求: 原告是适格的赔偿请求人; 有明确的赔偿义务机关; 有具体的赔偿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