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行政强制执行的申请可以撤回。在申请撤回后,如果未超过法定的申请执行的期限的,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仍然可以再次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行政强制执行是能复议的。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强制执行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
对行政诉讼的裁判文书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是行政机关拒不履行的,则法院也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强制其履行。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规定。
对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是可以撤回的,是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或上级机关撤销,该局有权自行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只要做出撤销该行政处罚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就可以了,撤销后该局可以对同一违法行为再次下达新的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命令如果具有可供执行的内容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命令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要符合下列条件: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而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并且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不通过申请复议或起诉来救济其权利的。
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是能复议的。如果被执行人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申请复议。
行政复议决定书可以强制执行,我国法律规定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
行政强制执行,是可以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的。当事人不服行政强制执行的,可以在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提起诉讼。
行政复议决定书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如果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有强制执行权力的,可以依法强制执行;如果没有强制执行权力的,则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可以。 1、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后,如果是被申请人逾期不履行的,则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应该由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机关责令其限期履行。 2、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复议法》第三
若该强制执行行为指行政强制执行,则当事人是可以申请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依法提出复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