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公司擅自设立分支机构存在两种情形,一是以公司分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分公司,二是公司擅自设立的不以公司分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擅自设立分公司将受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相应处罚。
公司擅自设立分支机构,在实践中,同样存在两种情形:一是擅自设立的分支机构,以公司分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即冒用名义情形;二是擅自设立的分支机构,不以公司分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而以其他名义,如经营部、分厂等名义对外开展经营活动。
分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处罚: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分公司没有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所以最终的处罚应该由公司缴纳。
基于公司擅自设立分支机构存在两种情形,及《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冒用名义”的要求,应当按不同情形、适用不同的法规予以定性处罚,即:一是以公司分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分公司,依据《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一十八条证券公司违反本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擅自设立、收购、撤销分支机构,或者合并、分立、停业、解散、破产,或者在境外设立、收购、参股证券经营机构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有些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为了扩大业务,不向主管机关申报而擅自设立营业网点,增设分支机构,或者虽向主管机关申报,在主管机关未批准前就擅自设立
根据《》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
员工擅自离职应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来赔偿公司损失。劳动者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劳动者应当予以赔偿;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处罚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对未取得
公司避税处罚如下: 1、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企业直接责任人员或者管理人员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