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当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遭致不法侵害时,监护人有权也有责任代理未成年人按照下列原则行使损害赔偿的请求权:财产损失全部赔偿原则;对未成年人的人身损害只赔偿由此而形成的财产损失的原则;对造成未成年人精神损害的,实行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并用的原则。
被监护人受到侵害的,监护人有权也有责任代理被监护人行使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
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被监护人是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
被监护人受到侵害后,监护人应当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如果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是指造成就诊人严重残疾、重伤、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难以治愈的疾病或者其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非法行医罪“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认定标准适用于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
《民法典》规定监护人打被监护人,相关部门应当进行调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当然的监护人,若是父母没有出现不能监护的情形,就必须进行监护。
当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遭致不法侵害时,监护人有权也有责任代理被监护人按照下列原则行使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1、财产损失全部赔偿原则; 2、对被监护人的人身损害只赔偿由此而形成的财产损失的原则; 3、对造成被监护人精神损害的,实行财产责任和非财产
被监护人受到侵害,监护人有权也有责任代理未成年人按照下列原则行使损害赔偿的请求权:财产损失全部赔偿原则;对未成年人的人身损害只赔偿由此而形成的财产损失的原则。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
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是对从业人员的一项预防性措施,是法律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是用人单位必须对从业人员承担的义务。
监护人不可以监视被监护人,监护不等于监视,任何人,包括未成年人的父母,都无权侵犯未成年人的隐私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年龄虽小,但亦有隐私,亦有其不愿告诉别人或不愿公开的个人的事。任何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权的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是一
当来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遭致不法侵害时,监护人有权也有责任代理未成年人行使损害赔偿的请求权。未成年人获得损害赔偿,应遵循下列原则: 1、财产损失全部赔偿原则。 2、对未成年人的人身损害只赔偿由此而形成的财产损失的原则。 3、对造成未成年人精神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