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发明专利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有: 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2、不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3、不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可以。专利申请权,是指发明人就其所作出的发明创造向专利局请求授予其专利权的一种请求权。专利权,是指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时,由专利局依据申请人的请求授予其排他的独占性权利。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转让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的具体方式:通过转让双方之间签订书面的转让协议来进行转让,依法订立合同后需要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并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
当事人要转让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的,首先需要与受让人依法订立书面的转让合同,然后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该部门进行公告,最后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从登记之日起就生效。
以下情形,不能授予专利: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申请人可以撤回专利权授予申请。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申请人撤回专利申请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声明,写明发明创造的名称、申请号和申请日。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好公布专利申请文件的印刷准备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授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的议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
按照专利法的基本原则,对于同一个发明只能授予一个专利权。当出现两个以上的人就同一发明分别提出专利申请的情况时,有两种处理的原则:一个是先发明原则,一个是先申请原则。先发明原则是指,同一发明如有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提出专利申请,应把专利权授予最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