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4
交通事故调解的内容如下: 1、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2、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法律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4、计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
发生交通事故后损害赔偿的住宿费应当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住宿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计算公式是,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费用的计算方法为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如果当事人在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计算方法: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死亡赔偿金,也称死亡补偿费,是指受害人因各种非正常事故或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
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天数的计算一般可以参照司法鉴定对营养期的鉴定,也可以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受害人出院后,伤情稳定后,可以到司法鉴定机构,做三期鉴定,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对三期确定后可以根据标准计算出营养费。
最新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标准是: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3、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准可以依据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也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受害人还应当得到的赔偿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湖南交通事故赔偿的标准是: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等。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应当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进行计算,一般是这个收入的二十倍,但是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4、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处理交通事故主要有以下程序: 1、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保存证据、抢救伤员; 2、立即报警; 3、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将车辆转移到不影响交通的位置上并树立危险标志; 4、安全地撤离现场,等待交通警察来按规定处理。